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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保护方针

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为“本公司”)深知保护客户个人信息的重要性,因而遵守《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等,并按照以下方针妥善管理和使用个人信息,以回应客户的信任和期望。

1.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本公司在以下目的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如用于其他目的,在获取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另行明确使用目的后通知本人或公布,并在该使用目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向本公司咨询的人士的个人信息)

  • 联系咨询者,确认咨询者身份,确认咨询内容,回答咨询事项等

(业务合作伙伴<包括潜在业务合作伙伴>的个人信息)

  • 提供有关产品和服务的正确使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信息
  • 履行与交易相关的义务并行使权利
  • 收集和传达业务所需的信息

(股东的个人信息)

  • 根据公司法行使权利并履行义务
  • 发送和传达期末报告及其他资料
  • 股东管理(例如根据各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标准创建股东数据)
  • 与创建和提交付款记录相关的文书工作

(协助参与本公司研究开发的研究人员、学者等的个人信息)

  • 在各事业中开发更好的产品和服务,以及进行与之相关的调查与研究
  • 收集和传达业务所需的信息

(相关政府部门负责人等公务员的个人信息)

  • 从行政机构获得必要的许可
  • 发生事故、回收产品等时进行汇报
  • 收集和传达业务所需的信息

(本公司所属组织的加入者、会员等的个人信息)

  • 收集和传达业务所需的信息

(宣传活动中的记者、分析师、机构投资者等的个人信息)

  • 发送和传达期末报告及其他资料
  • 收集和传达业务所需的信息

(培训和疗养设施的使用者和住宿者的个人信息)

  • 根据旅馆业法创建住宿者名单
  • 确认使用者和住宿者
  • 进行业务所需的联系

(本公司设施附近居民的个人信息)

  • 出现紧急情况等时进行必要的联系

(应聘者的个人信息)

  • 招聘选拔
  • 管理内定入职者
  • 发布以宣传招聘信息为目的的信息
  • 探讨更有效的招聘活动

2.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个人信息,本公司采取以下措施防止泄露或毁损,并妥善管理个人数据。

(制定基本方针)

  • 为确保正确处理个人信息,并告知咨询和投诉处理的联系窗口,本公司制定了本基本方针。

(制定有关个人数据处理的规则)

  • 针对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保存、提供、删除、废弃等各阶段的处理方法、负责人和经办人及其职责等,制定个人信息管理规则

(组织安全管理措施)

  • 设置处理个人数据的负责人(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 明确处理个人数据的从业人员及该从业人员处理的个人数据的范围
  • 建立在发现违反法律和内部规定的事实或迹象时向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汇报、联系的体系
  • 定期对个人信息的处理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同时由其他部门和外部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人员安全管理措施)

  • 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关于个人信息处理注意事项的培训
  • 在就业规则中载明个人信息保密相关事项

(物理安全管理措施)

  • 在处理个人信息的区域,对从业人员的进出进行管理,并限制可携带入内的设备等,同时采取措施防止没有权限的人查看个人信息。
  • 采取措施防止处理个人信息的设备、电子存储介质、文件等被盗或丢失
  • 采取措施防止携带处理个人信息的设备、电子存储介质等时(包括在办公室内移动),个人信息被轻易识别

(技术安全管理措施)

  • 实施访问控制以限定经办人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范围
  • 引进保护处理个人信息的信息系统免受非法的外部访问和非法软件攻击的机制

(了解外部环境)

  • 了解保管个人信息的本公司集团旗下公司所在国家(参见本同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的“集团旗下公司一览表”)的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安全管理措施

3.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外,事先未征得客户同意时,本公司不会将客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第三方。委托第三方处理客户的个人信息时,本公司将与第三方签订合同规定其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的义务,并在此基础上公开个人信息。

4.委托

本公司可能会委托第三方开展对网站浏览历史记录等信息进行分析等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将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对受托方进行必要且妥善的监督。

5.个人信息的共同使用

本公司仅在必要时,有可能在集团旗下公司内部共同使用客户的个人数据。共同使用时,本公司将根据《关于保护个人信息的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处理个人信息。

(1)共同使用的个人数据项目
姓名(法人团体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姓名、职务、所属部门)、地址、出生日期、性别、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地址、咨询内容
(2)共同使用者的范围
以下公司为共同使用者
公司为共同使用者(PDF)
(3)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
与本方针1和2中所述的使用目的相同。
(4)管理负责人
同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和法人代表姓名请参阅以下网址。
https://www.dowa.co.jp/cn/about_dowa/summary.html

6.获取、使用和提供与Cookie等标识符相关联的信息

Cookie是指从网站发送到客户的网络浏览器并记录在客户设备上的信息。网络信标是指在客户查看网页或电子邮件时通过在该网页或电子邮件中嵌入小图像来传输信息的一种机制。本网站使用Cookie、网络信标或类似技术(以下称为“Cookie等”)来分析客户在网站上的浏览历史记录等信息,并用于以下目的。

  • 为了丰富本网站提供的信息和服务
  • 为了确保本网站的技术运行,并调查和排除不完善的功能

7.关于保有的个人数据的公开要求等

本人或其代理人要求公开相关保有的个人数据时,除以下情况外,本公司将及时作出回应。另,如本公司选择不公开或相关保有的个人数据不存在,本公司将如实答复。

  • 可能会给本人或第三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及其他权益造成损害的情况
  • 可能会严重妨碍本公司合理开展业务的情况
  • 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此外,本人或其代理人要求修改、增加或删除相关保有的个人数据,或要求停止使用、清除或停止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保有的个人数据时,本公司将在调查后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应对。

另,本公司将要求本人或其代理人提交在要求公开等时须提交的文件、要求的方法以及可以证明要求公开等的人是本人或其代理人的文件,敬请见谅。

有关上述内容的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本公司联系。

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划室
电话 +81-3-6847-1250

8.咨询和投诉处理的联系窗口

有关本公司处理个人信息的咨询和投诉,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本公司联系。

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企划室
电话 +81-3-6847-1250

2023年4月1日
同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101-0021
东京都千代田区外神田4-14-1
秋叶原UDX 22F

董事长总经理 铃木 健彦